运发改投资发〔2025〕15号
平陆县、夏县发展改革局: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bwin分解下达山西省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晋发改投资发〔2025〕32号)要求,现将转发下达bwin登录注册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批计划安排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1118万元(含劳务报酬413万元),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bwin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带着就业走”的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直接分解下达到平陆县和夏县2个脱贫县2个项目。
一、转发下达
(一)受益对象。包括农村劳动力、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赈济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领域。包括《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明确的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其中,公益性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通乡通村道路、巷道和入户路硬化,农村漫水路、漫水桥、小型桥涵修建,护坡护坝、山坪塘(蓄水池)、排灌沟渠和小型堤防修复,土地整理、田间道路改造,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等。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牧业产业园区、农场和林场林区内的土地整理、水利灌溉和生产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消费帮扶重点产区主导产业和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的配套基础设施等。
(三)资金使用。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的以工代赈专项资金投向范围使用,应重点用于发放参与项目建设劳动者的劳务报酬。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管护岗位开发等工作任务,由县政府统筹的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因财政评审、招投标、竣工决算等环节产生结余的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应按程序报批后方可调整使用。
二、项目实施
(一)坚守初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bwin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bwin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 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以工代赈政策初心落地落实。
(二)落实责任。县发展改革局要切实履行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职责,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避免在财政评审、招投标等环节出现结余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三)抓紧开工。县发展改革局要将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并联推进,加快做好项目清场等工作,全力推动项目在投资计划下达后尽快开工建设,原则上应在资金下达后的18个月内组织当地群众完成项目建设。要落实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bwin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应尽量简化发包程序、依法不招标,并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改革以工代赈项目承接方式、创新劳务组织模式,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自建”“村工程、乡建公司承建”等新模式,充分组织本乡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四)规范建设。县发展改革局要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项目单位要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确保发放劳务报酬占已支付中央资金的30%以上。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五)主动公示。县发展改革局要督促指导项目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开工前,督促项目单位将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金额、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周期等信息在县政府网站、项目所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公示公告。项目施工期间,督促项目单位在施工现场对群众务工信息、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项目建成后,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点设置永久性公示牌,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和当地群众参与务工、获取劳务报酬等受益情况。
三、加强监管
(一)直接监管。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监管责任人要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项目单位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二)就近监管。县发展改革局要发挥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及时对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
(三)强化调度。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县发展改革局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并于每月10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市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重点聚焦项目开工进度、吸纳群众务工人数、发放劳务报酬规模等实施效果开展线下调度监测,监测结果将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督导推进。对于前期工作推进慢的项目,县发展改革局要挂牌督战,督促指导项目逐个协调推进,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和劳务报酬发放进度。省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群众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并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约谈、暂停或缩减年度投资等方式对相关市县予以惩戒。
四、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有关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比例高于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县发展改革局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五、其他要求
县发展改革局要结合此前对务工群众摸底等工作基础,抓紧明确参与工程建设的当地群众,充分组织项目地群众务工就业,特别是要优先吸纳带动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就业增收。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对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推动投资项目有效发挥吸纳困难群众就业增收作用。
与此同时,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紧密衔接,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件:1.bwin登录注册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2.bwin登录注册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汇总表及分县表.pdf
bwin登录注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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