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运城仲裁委员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五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聘期
凡符合选聘条件的有意向者均可提交申请。本委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案件分布情况,确定选聘规模以及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仲裁员占比,并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择优选聘。仲裁员聘期与委员会任期一致。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以及如下条件:
1.遵守《运城仲裁委员会章程》《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熟悉仲裁程序、证据规则和仲裁实务;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组织开庭审理、撰写裁决书,办案效果好;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相应的时间从事仲裁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多次担任首席或独任仲裁员,经验丰富,或者为本委工作所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4.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未受过行政处分或者行业惩戒,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公职人员(含退休人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二)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仲裁员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律师工作者:
(1)具有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或曾从事诉讼、仲裁业务,具有丰富的民商事办案经验,律师执业满八年;
(3)在律师行业中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和声誉。
2.离职审判员:
(1)具有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曾从事法官工作满八年;
(3)信誉良好,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
3.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者:
(1)具有高级职称;
(2)从事民商法方面的研究或教学工作。
(3)办理仲裁或诉讼案件,具备相应办案经验;
(4)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学术水平。
4.从事经济贸易等其他专业工作者: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法律或者科学技术知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具有本专业领域较高水准的执业证或资格证,精通本行业政策、技术规范和交易习惯;
(3)从事工程建筑、高新技术、经济贸易或其他专业工作满八年。
5.从事仲裁工作者:
(1)具有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3)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
(4)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
6.从事其他法律工作者: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3)从事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律工作,担任处级或部门中层以上职务(职级);或者在大中型企业从事公司法务管理等工作,担任部门中层以上职务的;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在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和专业水准;
(4)从事有关立法、执法、法律事务工作满八年。
三、有关要求
(一)符合仲裁员聘任的必备条件,并愿意遵守本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申请担任第五届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人员,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填报《运城仲裁委员会第五届仲裁员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签字盖章后形成的扫描件、电子照片及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zcw0359@163.com。申请人也可采取现场递交或者邮寄的方式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委。报名日期截止2024年12月2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
(二)仲裁员聘任后,将被列入仲裁员名册,本委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如申请人未被聘任,不再专门予以回复,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三)现任第四届仲裁员如申请续聘的,应按本公告规定重新办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的,视为不再续聘。
(四)现任第四届仲裁员不再申请担任第五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或不再被续聘的,仲裁员的责任延续至其正在审理的案件完结时止。
联系人:刘文娟、杨东升
联系电话:0359-2660728 0359-2283007
联系地址:山西省bwin登录注册河东街268号运城仲裁委员会
运城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