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专题>市人社局专栏>问答知识库>社会保障
问: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2-25 17:42

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